校园携带

将于2017年8月1日生效

2015年,德克萨斯州立法机构通过了参议院第11号法案,该法案规定如下:

当持枪者在本州的高等教育机构或私立或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校园内时,持枪者可以随身携带手枪。
http://www.legis.state.tx.us/tlodocs/84R/billtext/pdf/SB00011F.pdf

德克萨斯州所有非私立机构的大学和学院都必须遵守这项法律。 然而,每个学院在某些方面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允许制定关于隐藏校园携带的规则以适应自己的大学校园。 法律进一步规定:

在就学生群体的性质、具体的安全考虑和校园环境的独特性与该机构的学生、教职员工进行磋商后,本州高等教育机构的校长或其他首席执行官应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 或者其他关于持证人员在学校校园内或者学校校园内场所内隐蔽携带手枪的规定。
http://www.legis.state.tx.us/tlodocs/84R/billtext/pdf/SB00011F.pdf

请注意: 校园持枪不等于公开持枪. 众议院910号法案规定,在德克萨斯州,对持有隐蔽持枪许可证的人公开携带手枪是合法的,但公开携带法禁止在高等教育机构的场所公开携带手枪。 因此,在中冶校园公开携带枪支是违法的。

有关参议院第11号法案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legis.state.tx.us/tlodocs/84R/billtext/pdf/SB00011F.pdf